编者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是新时代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为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本报开设“贯彻落实《条例》 建强战斗堡垒”专栏,欢迎广大乡村干部结合本地实际,谈体会、说想法、话做法。
为基层党组织撑腰壮胆
□ 山西省大宁县徐家垛乡党委副书记 史阳军
新修订的《条例》是新时代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我在基层工作了近10年,现结合实际谈一点肤浅的体会。
强调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很必要很及时。参加工作以来,我参与了3次村“两委”换届,发现村委会主任换届选举的关注度逐渐高于支部书记的换届选举,所引发的矛盾也逐渐多于支部书记的换届。一个重要原因是村委会主任掌握了“报账权”,权力不断扩大。个别软弱涣散村甚至出现村委会主任凌驾于支部书记之上,成为村里的“一把手”。个别村民认为支部书记是管党员的,村委会主任是管村民的。我也曾经听一位村委会主任说过:村主任是全体村民选的,能够代表村委会,支部书记是几个党员选的,代表不了村委会。个别村主任甚至在“我是村民选出来的,我只对村民负责”思想影响下,不配合乡党委、政府的工作。这些话和事,虽然是个别人说的做的,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基层党组织的软化、弱化、边缘化。新《条例》明确“乡镇党的委员会和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这为基层支部进行了准确的定位,为基层支部书记撑了腰。
新《条例》增写了“领导和保障”内容,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干部尤其是村干部的积极性。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说法不胫而走,如贫困村脱贫后,村干部的工资将由村内自行解决等等,虽然这些说法属于无稽之谈,但也确实困惑了部分基层干部。新《条例》让我们真切感受到对基层工作者的关注、关心与关爱,打消了疑虑,减轻了负担,增添了干劲。
开启农村党员教育新境界
□ 福建省上杭县蛟洋镇党委书记 丘小林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八章要求:“县、乡两级党委应当加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建好用好乡镇党校、党员活动室,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党员教育。乡镇党委每年至少对全体党员分期分批集中培训1次”。我不禁感慨,农村党员教育必将迈上新台阶。
作为镇党委书记,如何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是我一直思考的重要问题。有一次,我路过蛟洋大礼堂时,听到几名老人闲谈这座礼堂的历史,萌生一个想法,能否将这个礼堂加以修缮建成镇级党校,作为镇村党员的学习阵地?
这一想法得到所有班子成员的支持,2018年8月蛟洋镇党校挂牌成立,成为集大型会议室、数字电影院、戏院、革命历史陈列馆、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镇级党校。短短半年时间,已举办3次全镇党员集中教育培训,共有1300余人次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契合农村工作实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农业科技知识等,力求入脑入心、实用管用,同时建立学员考勤考核等制度,对无故不参训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学员,不予结业,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分,使教育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针对农村党员居住分散、白天忙于劳作的特点,我们除了把农村党员“请”上来集中培训外,还积极探索送培训下村模式。开设了夜间流动讲堂,充分发挥镇主要领导、挂村领导、包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的作用,把培训班办到村头、办到家庭、办到企业,把政策带到群众身边,将理论送至百姓手中,目前已在4个村开展流动授课,受到基层党员的一致好评。
为使镇党校培训更接地气、更具吸引力,我们主动与上杭县“星火讲师团”合作,并邀请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局、科技局、司法局、环保局等单位的领导专家进行授课,确保课程质量,提升教育品质。
镇党校成立后,农村党员从此有了自己的“家”,归宿感倍增。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年轻党员和流动党员的教育脱节问题,积极探索乡镇网络党建的有效途径。
给基层干部吃了“定心丸”
□ 安徽省来安县独山镇党委书记 秦 庶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特别是《条例》中新增的“领导和保障”一章,对于我们镇村干部来说,更是一场“及时雨”。
我在基层工作了几十年,对基层的情况比较了解。都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这种形容一点不为过。基层事务繁多,一个人往往要忙好几个部门的事,我所在的乡镇是相对欠发达地区,办公条件比较差,两年前办公室才装上了空调。我还清楚地记得,几年前镇里还有不少村干部忙了一年,只能领一张工资白条回家,即使能全部兑现,也抵不上外出打工的收入,曾出现过村干部辞职外出打工的情况,造成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弱化,基层招不到人才、留不住人才。所以,也就有了人才到基层是来“镀金”“过渡”的说法。
新颁布的《条例》中提出“强化基层基础保障”的一系列举措,无疑是对症下药。其中,“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服务群众经费、党员活动经费、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等措施,能有效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为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提供了保障。《条例》还要求对基层党员干部要“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心理上关怀,宣传表彰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先进典型,彰显榜样力量,激励新担当新作为”,对此,我们已经看见了可喜的变化,最直观的感受是,媒体记者到我们镇村来得多了,镇村的很多新变化、新风气能够及时传播出去。成绩被认可,镇村干部的工作劲头更足了。新《条例》颁布实施,给我们吃了颗“定心丸”,必将激励更多基层干部沉下心来,扎根基层,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出力流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