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减少30% 甘肃制定措施为基层减负
2019-04-23 15:02:0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1

乡村干部报网
微信公众号

乡村干部报网
官方微博

  近日,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明确要求2019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发文数量、会议数量、省级对市州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均减少30%以上,切实为基层减负。

  在解决发文过多过滥、反弹回潮、层层配套、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方面,《若干措施》把精简文件数量放在第一条,要求从省委、省政府层面做起,层层大幅精简文件,2019年省委、省政府发至县团级的文件数量减少30%以上,各地各部门和各级议事协调机构发文数量也减少30%以上。此外,在实行发文自查制度、减少层层配套、规范行文规则、提高文件质量、切实改进文风等方面也作出明确规定。

  《若干措施》规定,着力解决会议过多过频、层层陪会、空耗精力问题。首先是压缩会议数量,2019年全省各级各部门会议数量减少30%以上。其次是提高会议实效,没有重要审议事项的会议,不安排分组讨论,会期不得超过半天。再次是控制会议规模规格,除省党代会、省委全会、省“两会”、省政府全体会议、省纪委全会等会议外,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人数一般不超过300人,省直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省性会议人数一般不超过200人。

  针对督查检查考核名目繁多、不求实效、过度留痕问题,《若干措施》规定,2019年省级对市州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30%以上,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省直部门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另外还规定,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不得简单将领导批示、发文数量、开会次数、台账记录、工作笔记、影像资料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和QQ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的评价,不得刚安排就督查、刚部署就考核、刚发文件就要结果。

  《若干措施》提出,将建立省委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由省委办公厅牵头,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参加。

  

  甘肃: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 为基层减负 

  近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抓好《若干措施》贯彻落实。

  通知强调,要坚持减负不减责、松绑不松劲,在减负中提质增效,既要着力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也要坚决杜绝“为减负而减负”,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落实,真正让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研究工作、解决问题、推动落实上。要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起,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以下看上查找根源,以上率下解决问题,示范带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改进作风、真抓实干。

  《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确保全省“基层减负年”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着力解决党性不纯、政绩观错位问题 

  1.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和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教训,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树立正确政绩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深化消化转化上下功夫。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学思践悟中改进作风,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宗旨意识,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真正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

  3.以上率下排查整治突出问题。从省级机关做起,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对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大摸排,着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找根源、抓整改,为各级作出示范,自上而下推动问题整改。

  二、着力解决发文过多过滥、反弹回潮、层层配套、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 

  4.精简文件数量。从省委、省政府层面做起,层层大幅精简文件,2019年省委、省政府发至县团级的文件数量减少30%以上。各地各部门和各级议事协调机构要建立并执行年度发文计划制度,严格控制计划外发文,2019年发文数量减少30%以上。

  5.实行发文自查制度。省直部门拟提请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文件,应当先对照《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的通知》中明确的不印发省委、省政府文件情形进行自查,符合发文条件的再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发文请示。

  6.减少层层配套。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明确要求的外,地方和部门不再层层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可结合实际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

  7.规范行文规则。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直部门和省级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不得要求下级党委、政府报文。

  8.提高文件质量。健全完善省委、省政府文件起草、审核、把关责任体系,严格执行文件前置审核制度,科学确定密级和印发范围,做好依规公开发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本地本部门文件审核把关力度,严禁照抄照搬、上下一般粗、依葫芦画瓢,坚决杜绝把发文当政绩、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问题。

  9.切实改进文风。大力弘扬“短实新”文风,坚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防止穿靴戴帽、冗长繁琐,做到简明扼要、文风朴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部署某领域重要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6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4000字。各地各部门也要按此从严掌握。

  三、着力解决会议过多过频、层层陪会、空耗精力问题 

  10.压缩会议数量。从省委、省政府层面做起,层层大幅精简会议,2019年全省各级各部门会议数量减少30%以上。除脱贫攻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参会范围外,其他全省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市州一级,经批准直接开到县级以下的,市县和省直部门不再层层开会。省直部门召开本系统全省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1次。对时间或内容相近、参会人员基本相同的,合并开会或套开会议。多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形式召开会议。

  11.提高会议实效。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开管用的会,除省党代会、省委全会、省“两会”、省政府全体会议、省纪委全会、部署全局性重要工作的全省性会议外,其他全省性会议原则上只安排1位领导作主题报告或讲话,主题报告或讲话时间一般不超过60分钟;各类业务工作会、推进会、座谈会、汇报会等其他会议领导讲话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参会人员发言一般不超过8分钟。没有重要审议事项的会议,不安排分组讨论,会期不得超过半天。各地各部门召开会议要务实节俭高效,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态,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坚决防止对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

  12.控制会议规模规格。除省党代会、省委全会、省“两会”、省政府全体会议、省纪委全会等会议外,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人数一般不超过300人,省直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省性会议人数一般不超过200人。未经省委批准,担任部门职务的省委常委不出席非分管和联系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不得要求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各地各部门不得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是否出席会议作为衡量对某项工作重视的依据。严禁无关人员层层陪会,各地各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参加,每个单位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人;各级议事协调机构召开的各类会议,不担任职务和不涉及相关工作的领导不出席。

  13.加强统筹管理。严格执行会议计划管理和审批制度,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年底前汇总制定下一年度全省性会议计划;未列入计划确需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应当按程序报批后召开。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

  四、着力解决督查检查考核名目繁多、不求实效、过度留痕问题 

  14.强化结果导向。督查检查考核一个地方和部门的工作,关键看决策部署是否真正落实、实际问题是否真正解决、群众是否真正满意。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不得简单将领导批示、发文数量、开会次数、台账记录、工作笔记、影像资料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和QQ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的评价,不得刚安排就督查、刚部署就考核、刚发文件就要结果。

  15.开展专项清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专项清理,坚决撤销名目繁多、多头重复、劳民伤财、虚头巴脑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理后保留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严防反弹回潮。对涉及城市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活动进行集中清理,严格控制数量。对巡视巡察、环保督察、脱贫攻坚督查考核、政府督查、党建考核等,各牵头部门要倾听基层意见进行完善,制定优化改进措施。

  16.大幅压减数量。2019年省级对市州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30%以上,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省直部门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

  17.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每年年底汇总制定下一年度全省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按程序报批备案后实施。对紧急突发事项的全省性督查检查,须按程序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地要制定本地区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报上级党委、政府办公室(厅)备案。

  18.严格控制规范“一票否决”事项和“责任状”。对“一票否决”事项和“责任状”进行清理规范,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的外,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设置“一票否决”事项,不得层层签“责任状”,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

  “基层减负年”在省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建立省委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将其作为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专项工作,由省委办公厅牵头,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改革办、省直机关工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等参加,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省委督查室。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党委办公室(厅)负责协调推进落实,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拿出有效管用整治措施,确保见底见效。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办公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治巡视和政治督查。省委宣传部要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