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头沟区近日出台《门头沟区大学生村官考勤管理办法》,完善考勤考核工作。
办法规定:每村确定专职考勤员负责大学生村官的日常考勤管理。大学生村官请假应经过逐级批准,2天以内由村党支部批准,3-4天由镇党委批准,5天以上由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就业管理办公室批准。连续旷工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解除劳动合同。
办法同时规定,乡镇机关和上级部门不得截留和借调大学生村官;遇有重大项目或者紧急任务需要集中抽调大学生村官参与的,需报区人力社保局批准,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抽调时间超过1个月的,需报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3年内,集中抽调时间累计不能超过3个月;3年内不在村工作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大学生村官,不能参加评优。(张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