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激励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2011-06-03 12:00:00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作者:王海洋王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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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吉林省将选聘809名大学生村官。为激励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吉林省日前出台新举措,提高大学生村官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提高经济待遇,确保大学生村官“生活有保障”。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由2010年每人每月1000元增加到1500元。选聘到延边地区任职的,每人每年增发生活补贴5000元。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由财政代为偿还。

  推出续聘优惠政策,确保大学生村官“干事有长劲”。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正式录用(聘用)后无试用期;继续留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聘期考核称职,本人提出续聘申请的,经审批可签订续聘合同,享受大学生村官待遇。

  健全干部培养选拔链,确保大学生村官“工作有奔头”。采取单独列计划、单独确定开考比例、单独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办法,全省每年拿出公务员及选调生考录计划的10%—15%和一定比例的事业单位岗位,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招聘)。当选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的,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公务员登记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县级团委、妇联非领导职务岗位出现空缺时,要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考录。

  支持学习深造,确保大学生村官“学业有提高”。聘期考核基本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硕士研究生可加分,考核基本称职以上的大专学历大学生村官,可免试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成人本科学历教育。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