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组织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大学生村官考核制度,江西省南丰县在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中实施“三述三评”制度,有效激发了村官扎根农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述三评”内容如下:村述村评。大学生村官向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党员和群众代表述职,接受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乡述乡评。大学生村官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乡镇机关中层干部、乡镇所属单位负责人、本乡镇在职大学生村官述职,接受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互述互评。组织全县大学生村官相互述职,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县委组织部综合“三述三评”情况,合理确定大学生村官考核等次。对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大学生村官,优先推荐参加省、市优秀大学生村官评选。对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大学生村官,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按有关程序予以解聘。期满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大学生村官,不再列入续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