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辽宁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今年将选聘5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选聘对象为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7月25日之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7月25日之后出生),必须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选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分报名、笔试、考察、培训四步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5日。考察确定聘用对象后,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期间,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落实大学生村官工作岗位,重点安排到建档立卡贫困村任职。培训结束后,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派遣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