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明确大学生村官工作管理责任主体
2016-12-16 09:17:00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作者:魏洪玉 周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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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内蒙古女大学生村官和嘎查村女干部示范培训班在江苏开班。图为学员们参观徐州大学生村官单云飞的食用菌生态农业项目。 佟 瑛摄

 

  12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的通知》,从规范日常管理、强化工作责任等五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以提高全区大学生村官工作水平。

  在日常管理方面,《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大学生村官驻村制度。旗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苏木乡镇一般不得借用大学生村官。确以培养为目的、抽调大学生村官参加相关中心工作或单项工作的,须出具书面文件,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限。一次不宜超过2个月,一个考核年度内不得超过4个月。凡未履行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面审批手续的,被抽调村官当年考核按照不称职对待;严格落实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大学生村官每周在村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4天,并要形成工作日志,考勤情况由苏木乡镇党委负责按月汇总。大学生村官请假2天以内须向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书面请假,3至6天须向苏木乡镇党委书面请假,7天以上须向旗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书面请假。一个考核年度累计请假超过30天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称职等次。未经请假不到村工作的,一般由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由苏木乡镇党委进行谈话诫勉,必要时由苏木乡镇党委报告旗县(市、区)委组织部,并根据考核情况提出解聘建议,办理解聘手续;严格落实考核评价制度。日常考核由苏木乡镇党委、嘎查村党组织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其工作实绩和出勤情况,每季度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由旗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苏木乡镇党委组织实施,主要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座谈了解、综合评价等程序进行。聘期考核由旗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以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为依据,综合考核聘期内表现,一般在聘期结束前进行。

  在加大培养使用力度方面,《通知》提出,要把大学生村官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精心组织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自治区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示范培训,并积极安排大学生村官参加由中组部、农业部和扶贫办等部门组织的全国性培训。盟市、旗县两级组织部门要组织实施好大学生村官日常培训、轮训工作。兼任乡、村妇联和团组织等职务的,由上级相关部门纳入培训规划。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每人每年培训累计不少于7天。参加其它脱产学习、培训的,须经旗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批准。

  《通知》还强化了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责任。明确旗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是大学生村官工作的管理责任主体,组织部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责抓好管理考核、教育培养、激励保障、有序流动等具体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苏木乡镇党委负责大学生村官的直接管理,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嘎查村党组织协助苏木乡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大学生村官底数不清、审核不严、管理不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主动、简单应付,甚至弄虚作假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大学生村官工作要作为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党建述职内容,纳入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机制。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