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丹凤出台“十条规定”从严规范管理村官
2015-12-29 15:53:00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刘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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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丹凤县为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制定出台《丹凤县从严规范管理大学生村官十条规定》进一步规范大学生村官管理使用。

  该《规定》指出大学生村官实行“县委组织部牵头,镇办党委直接管理,村级党组织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镇办党委书记是大学生村官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包抓联系领导和村级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严禁镇办、各部门各单位借调拉用大学生村官,不得随意安排大学生村官从事与所在村(社区)无关的工作,镇办及时检查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按时向组织部门报送《大学生村官工作情况月报表》,组织部门将定期不定期进行电话抽查和明察暗访。

  《规定》强调,要建立健全对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等制度。各镇办党委要切实履行大学生村官管理的主体责任,镇办党委书记要亲自部署、督办;分管领导要敢于担当、严格管理;包抓联系领导要经常谈心谈话、指导工作、解决问题;镇办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制度,实行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量化积分考核。连续旷工10天或年累计旷工20天以上的,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群众满意度低于60%的,应考核为基本称职。因违纪受到处分的比照公务管理制度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与评优、使用、续聘等直接挂钩。

  《规定》对加强大学生培养关爱、权益保障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实行帮带机制,每名大学生村官由1名镇办领导和1名村干部联系培养;推行谈心谈话制度,包抓联系领导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党委书记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和心理辅导帮助大学生村官解决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问题;健全保障机制,组织部门按月足额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健全和落实大学生村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配套保障制度;积极探索大学生村官担任“两委”职务兼职兼酬和优秀大学生村官奖励制度。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