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以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为目标,以村级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地见效。2018年,该市4个贫困县全部摘帽,2019年77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出列,到2020年6月底,全市累计脱贫12.2万户44.7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的9.42%降至0.63%。
夯实领导责任
咸阳市根据“五级书记”抓脱贫要求,将夯实市、县、镇、村书记脱贫攻坚领导责任作为工作重点,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作为各级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该市坚决落实“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党政正职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制度,推行市委书记、市级分管领导、市委组织部长与贫困县党政正职谈心谈话制度,听取贫困县党政正职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贫困县党政正职思想稳定。
推行党组织书记遍访制度,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市委书记遍访全市33个贫困镇、县委书记遍访773个贫困村、镇办党委书记遍访13.3万贫困户。
整合“四支队伍”
出台《咸阳市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实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贫困村结对帮扶工作制度,明确选派驻村干部资格条件,确保选派驻村干部能力强、素质高。坚持组织、扶贫部门审批制度,坚决杜绝临时聘用、超龄选派等现象。全市1700多个单位组成1500多个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共选派第一书记近5000名、驻村工作队员近13000名。
为整合帮扶力量,由组织部门牵头,成立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办公室,将村干部队伍、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镇办包村干部凝聚在一起,确保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各类帮扶力量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工作合力。
建强基层组织
咸阳市坚持“硬件强基础、软件强服务、创新强实效”思路,全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扎实开展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先后创建省级示范村54个、市级示范村299个;推进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投资近5亿元实施村级组织活动阵地“清零工程”“提升工程”等活动,全市1783个行政村实现了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全覆盖。加大镇村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全市121个镇办全部建成了镇级便民服务中心,1783个村建成便民服务大厅1121个,占行政村总数的62.9%,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村级组织阵地完善了,运行也更加规范。该市出台村级组织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办法》,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参政议政、发挥监督作用,有效化解基层矛盾。
壮大集体经济
咸阳市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目前全市共成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1679个,1478名党组织书记兼任村集体经济负责人。
为激发村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该市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村干部补贴挂钩。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思路,推动农村三产加速融合,形成了礼泉袁家村、秦都杨家台村、淳化丁户塬村、三原东关村等20多个典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172家,建成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县1个、示范点2个,解决2.2万名农民就业。截至目前,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村有267个,达到20万元以上的村有120个。
激励担当作为
该市出台《咸阳市驻村干部管理办法》,明确驻村干部待遇,确保“住得下、干得好”。做到表彰向脱贫一线优秀干部倾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先后表彰脱贫攻坚先进党支部498个、优秀党支部书记550人、第一书记645人、驻村工作队员583人。
坚持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出台《咸阳市运用“三项机制”选拔任用干部实施细则(试行)》,激励引导广大干部干事创业。对在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先后在脱贫攻坚一线提拔重用市管干部72名、县管干部351名,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