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奉化区面向村官亮绩择优考核招聘
2017-08-24 09:15:00  来源: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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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省委组织部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引导聘用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合理有序流动,我区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面向大学生村官“亮绩择优”考核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计划

  面向大学生村官“亮绩择优”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岗位意向:松岙镇、裘村镇各1名)。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本次考核招聘专门面向奉化区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在岗大学生村官”是指:截止2017年6月30日,奉化区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目前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和纳入大学生村官管理人员。已离岗的大学生村官不在本次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对应聘人员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

  2、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3、任满2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或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的大学生村官。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时间计算:包括聘期内和留村任职期间,任职时间可以累计;通过换届选举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的,因村组织提前换届导致大学生村官任职满1届但未满3年的,按3年计算;补选或由上级党委任命的,则按实际任职日期计算;纳入统一管理的大学生村官,纳入时如果是村“两委”副职或“两委”委员,其任职时间按纳入时签订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开始计算。

  三、考核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采取能力测试、业绩评价与答辩比选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聘用。考核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28日上午8:30—11:30(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报名地点:奉化区锦屏南路1号区政府办公大楼3楼区委组织部311室。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2017年面向大学生村官“亮绩择优”考核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4);(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招聘条件所规定期限的聘期材料;(4)招聘条件所规定的相关任职文件;(5)任职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6)大学生村官近3年工作实绩评分表(见附件2)。

  3、奉化区大学生村官的资格确认,由各所在镇(街道)负责资格初审,区委组织部负责现场报名确认。

  4、其他说明:(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聘期、任期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2)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2倍的或更少的,则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3)符合考核招聘条件但不报名参加本次考核招聘的,视作放弃考核招聘资格。

  (二)能力测试

  1、时间:9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能力测试由奉化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基层实际工作案例(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50分)。考生于9月19日到区人社局公管科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能力测试(笔试)成绩会在奉化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3、能力测试成绩公布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答辩比选对象。答辩比选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业绩评价

  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建评审组,运用《经历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对比选对象进行业绩评价,评价指标包括经历指标(学历学位、任职经历)和业绩指标(年度考核、荣誉情况、近3年工作实绩等),满分为100分。评价成绩在奉化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四)答辩比选

  答辩比选分两阶段进行。首先,由答辩比选对象按照报考岗位职责要求谈履职目标、工作思路,并结合大学生村官工作进行自我评价,时间为10分钟;然后结合目标岗位和大学生村官工作回答2个问题,时间为20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比选对象表现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答辩比选成绩当场宣布。

  (五)体检、考察

  按照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占30%、业绩评价得分占30%、答辩比选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业绩评价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2017年宁波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工作经历、德行、实绩、荣誉等方面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奉化区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有异议的,则在调查核实清楚后,再进入相关程序。

  (七)递补规定

  1.答辩比选对象在答辩比选前一天12点前书面确认放弃答辩比选资格的依次递补,此后放弃答辩比选资格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答辩比选以及答辩比选成绩不合格的,均不作递补。

  2、体检对象书面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书面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答辩比选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截止聘用通知签发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拟聘用职位空缺的,均不作递补。

  四、有关事项

  1、经考核聘用的大学生村官,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且要继续留村工作3年,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首次聘期可不再安排试用期,直接正式聘用;首聘期间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继续留村工作期间,按大学生村官相关制度进行管理,同时执行事业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未被录用的大学生村官,或符合考核招聘条件但未报名参加这次考核招聘的大学生村官,不再纳入大学生村官管理,不再享受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政策。

  2、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做严肃处理。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公告信息发布平台为: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rsj.fh.gov.cn),咨询电话:0574-88588311、0574-88681510。

    点击下载>>> 1-4附件全部下载.zip

  1、经历业绩评价指标体系

  2、大学生村官近3年工作实绩评价表

  3、岗位职责说明书

  4、2017年面向大学生村官“亮绩择优”考核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6日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