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临泉县瓦店镇从退役士官和大学生中择优招聘3名扶贫村干部
2018-05-22 14:15:00  来源:临泉县瓦店镇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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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瓦店镇村干部队伍建设,推进脱贫攻坚任务,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从退役士官和大学生中择优招聘扶贫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经研究决定,从退役士官和大学生中择优招聘扶贫村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数量

  计划从退役士官或大学生中招聘3名扶贫村干部,从事本镇扶贫工作。

  二、招聘条件

  1. 退役士官必须符合安置条件或在部队服役8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大学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应聘人员持有的学历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3. 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从事扶贫工作。

  4.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应聘的退役士官户籍必须是临泉籍,退役士官、大学生原则上须到瓦店镇政府进行应聘。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不低于1.5:1,如果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比例低于1.5:1的,可从其它乡镇(街道)进行调剂。

  7. 应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于5月18日下午下班前到镇政府二楼组织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役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资格审查。镇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役士官证进行审查、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达不到拟聘岗位数1.5倍的,将相应减少拟聘岗位。

  3.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4. 考察 。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不低于拟聘岗位数1: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日常表现、工作实绩等。

  5. 体检。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按照拟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或复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6. 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我镇将拟聘人员的正式名册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我镇与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协议,办理任职手续。

  四、聘用职务及待遇

  招聘的扶贫村干部实行聘任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聘任协议不超过三年,聘期结束后,聘任职务自然解除。聘用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任命为村党组织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任命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实行任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村两委班子中任职。

  聘用人员报酬包括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具体标准参照村正职执行,由县财政承担。为聘用人员办理村干部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具体年缴纳标准参照村正职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瓦店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5390538;15215589152,

  联系人:刘红磊、冯 瑛

  特此公告

 

  中共瓦店镇委员会

  瓦店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4日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