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我国实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至今,6年已过,当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的两个任期已满,对于他们出路的安排,已成为中央及各地组织部门当前必须面对的问题。(
2014年的今天,大学生“村官”的话题再次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不过这次是因为续聘期满的在职大学生“村官”部分被直接解聘,引起部分“村官”的不满。这些“村官”的出路在何方,他们将何去何从尚不明晰。其实,和大学生“村官”相关的问题不止一个,有些问题不得不面对,所以被提上议事日程;还有些既已存在的问题虽没有被提及,但也不能被忽视,像前两年被提及但至今仍未很好解决的“村官”长期不在村的问题。
大学生“村官”本应该一心一意、全心全力帮扶“三农”发展,竟然长期不在村,他们都去哪儿了?
“村官”之所以不在村里,主要是被乡镇街道或者其他单位抽调。不少乡镇街道基层干部缺乏,能够熟练使用电脑等现代办公设备的更加少,抽调大学生“村官”则是一个最便捷的途径,他们不用付一毛钱就多得了一员得力干将,听起来好像是何乐而不为。
还有就是,部分名义上被借调的大学生“村官”,村里不管了,乡镇街道也不好管,长期以往,自由散漫成性,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假也懒得请。乡镇街道一是怕承担连带责任,再一就是老好人心理作祟,不愿意在一个没有编制的年轻人的简历上抹黑,影响其前程,心里虽有怨言,于是只要上级不发现、不追责,就任之纵之。
再者,还有部分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是因为读研深造去了。“村官”从组织分到村里后,只要组织部不去考察,与村干部搞好关系出去读书又有谁知道呢?倘若上级要考察只需要临时回来即可,这样2年下来,享受公考优惠的政策不说,还取得了研究生学历,如意算盘打得琅琅响。
还有部分“村官”则是创业,如果单是同农民一起在农业方面创业,那倒还确实是做出了实在的贡献,应该给予嘉奖。但是自己进城创业,开个什么与农业农民没有丝毫关系的小公司,同时还拿着“村官”的工资,这似乎说不过去。
还有另外一部分“村官”,特别是一届期满续签第二届的“村官”,离岗不离职,基本不下村,“村官”相关管理部门和村里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于是,他们照样拿着“村官”工资,却成了社会自由人。
另外,还有少数部分女大学生“村官”,打着怀孕生孩子的旗号,从婚假到孕假再到产假哺乳假,一路的假下来可能不止一两年,生个孩子“村官”就期满了,马上又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参加公考出去。作为大学生“村官”不在村里,这真的是说不过去。
从中组部刊发的2008年的《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08]18号)文件到2013年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文件,几乎年年强调“要切实解决有的大学生‘村官’被长期借调、不在村里工作等问题”类的字眼,全国各省到各市到各区县,也几乎年年发文要严格对待大学生“村官”长期不在村的问题,可至今为止,此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村官”长期不在村,毫无疑问严重违背了政策初衷,是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异化。如果任其蔓延,不仅大学生“村官”本人得不到健康的成长和应有的锤炼,大学生“村官”政策也会严重变形走样,沦为轰轰烈烈的形式主义,还将严重损害该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影响政策的公信力和广大农民对国家政策的信任度。
“村官”长期不在村,让“既改变农村面貌又促进大学生锻炼”国家政策的初衷沦为泡影。莫等“亡羊”方知痛,对“大学生‘村官’长期不在村”现象,从政府到社会,真的不能再视而不见、坐视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