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被征地农民可享受养老保险缴费补助
2019-02-22 09:50:00  来源:乡村干部报  作者:林碧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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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云南省日前出台相关文件,明确从今年起,被征地农民可享受参保缴费补助。

  根据规定,保障范围为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2009年1月1日后被依法统一征收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征地后户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在册人员。征地后户人均耕地面积大于0.3亩,但尚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县级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纳入保障范围。

  被征地农民应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参保缴费补助。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每年可享受1次定额参保缴费补助,累计补助年限不超过15年。参保缴费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1000元,原则上不高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