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近日,石嘴山市出台《关于选派乡镇党委挂职副书记及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2021-2023年)》,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面向全市20个乡镇和195个行政村全覆盖选派乡镇挂职副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为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淬炼“驻村铁军”。
为确保“选得优、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该市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选派,严格人选标准,明确要求选派干部要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重点从市、县(区)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秀人员中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在人选资格条件上,要求乡镇党委挂职副书记必须是正科级以上干部;第一书记必须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队员优选选派中共党员。选派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推荐,市、县(区)党委组织部会同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部门审核把关,按照每个乡镇1名挂职副书记、重点村(社区)1名第一书记和2名工作队员的原则,充分考虑年龄、专业、经历等因素,对自治区、市、县(区)三级选派的人员进行合理搭配、优化组合。目前,市上首批选派的72人干部中,处级干部14人,科级干部34人,平均年龄40岁出头,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占到了一半以上。
为推动选派干部认真履职,激发干部主动性、创造性,该市明确选派干部要根据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任务需要,围绕“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这四大职责任务,从派驻乡镇和村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找准职责定位、主动担当作为,做到帮办不代替、到位不越位。
此外,为实现精细化考核,该市还明确乡镇党委挂职副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管理考核由县(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农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乡镇党委具体落实。乡镇党委挂职副书记日常管理考核由县(区)党委组织部会同乡镇负责。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日常管理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派出单位要加强跟踪管理,每半年听取1次选派人员工作汇报。派出单位加强选派干部强化对选派干部的保障支持,加强关心关爱。选派工作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