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都市通过建立完善“五项机制”,促进大学生村官快速成长、成才。
建立选拔激励机制。选派的大学生村官,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5000元。对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任上一级职务;暂不符合条件的,列入后备干部名单重点培养。享受乡镇干部职工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每月发放生活补助,同时兼任驻村工作队队员的,可享受驻村工作队员和大学生村官双重待遇。
建立培训交流机制。将大学生村官纳入人才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岗前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由县(区)委组织部、人社部门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截至目前,共培训大学生村官500余人次。
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建立“2+1”结对帮扶制度,由所在乡镇指定2名业务骨干开展结对帮扶1名大学生村官,通过传思想、帮学习、教方法、带工作、交任务、压担子,迅速帮助其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3年来,全市共结成帮扶对子162个,开展业务指导2000余次。
建立日常跟踪机制。市县组织部门采取实地巡查、随机访查、节日慰问等方式,对大学生村官在岗在位、工作态度、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督查,引导他们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对作风不扎实、完成任务不及时、自我要求不严格、党员群众有意见的,对其进行教育谈话,并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建立考评考核机制。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大学生村官每半年向所在乡镇开展一次述职活动,期满向县(区)委组织部述职,并由所在乡镇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纳入考核结果,考核最终结果作为其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并记入个人档案。任期届满的大学生村官考核优秀的,可按规定程序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或县直机关领导班子,愿意继续留任的,根据其现实表现,适时提任上一级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