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村两委干部选、育、管、用长效机制,着力打造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两委干部队伍。
《意见》指出,要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培养选拔村两委干部。健全村两委干部人选联审机制,强化上级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对新提名进入村党组织班子人选提出明确要求,着力优化村两委班子年龄、学历结构。全面推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要求具备条件的,都要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进一步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村干部管理考核,村党组织书记由县、乡两级党委双重管理,并对村党组织书记推荐提名、年度考核等职责权限作出规定。推行村两委干部“承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此外,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力度,不断拓展村干部发展空间。
《意见》还提出,要强化村干部待遇保障,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同时,健全完善村干部绩效奖励制度,明确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对村干部的绩效奖励,激发村干部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