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永春县司法局局长蔡国良和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建星分别收到了“乡村振兴导师”聘任书。
近来,永春县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中挑选一批政治素质好、知识面广、熟悉农村工作的科级干部,担任乡村振兴导师,实现全县236个行政村全覆盖。
乡村振兴导师的主要职责是:选优带强村“两委”班子,帮助协调解决征地拆迁等重难点工作,谋划实施村集体和村民增收项目,推动落实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任务,倡导文明新风等。
乡村振兴导师要在做好原单位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节假日等业余时间到挂钩村指导工作,每月至少下村1次,时间不少于1天;每年至少蹲点调研1次,时间不少于2天。乡村振兴导师以乡镇为单位成立工作组,每季度定期交流。县委组织部每年至少举办2场座谈会,通过现场观摩、交流研讨,互学互鉴。对表现优秀的乡村振兴导师,在提拔、晋职、评先评优方面予以倾斜。
截至目前,乡村振兴导师共筹措各类帮扶资金1000多万元,实施帮扶项目350多个,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300余条,为百姓解决生产生活难题60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