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负责人就《意见》起草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推动中国特色基层治理
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问:请介绍制定《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治理。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视察基层,肯定基层防控和治理的重要作用,为推进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专门对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作出部署。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推进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的印发实施,对于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构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理有机统一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实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基层基础,巩固和发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治理制度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建设基层治理共同体
问:请问《意见》对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是如何规定的?
答:《意见》明确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是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统领,将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写入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强调必须“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关键”。
《意见》将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摆在首要位置,要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强调“涉及基层治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注重把党组织推荐的优秀人选通过一定程序明确为各类组织负责人,确保依法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各类组织章程”。
《意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结合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机制建设各自任务,分别明确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实现形式,强调“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基层政权建设的领导”,“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问:请问《意见》对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是如何规定的?
答: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为民服务、议事协商、应急管理、平安建设能力,强调“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强化其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切实解决基层行政执法中“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问题。
在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方面,《意见》紧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重要指示精神,对组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提出了制度性、规范性、程序性要求,强调“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规范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完善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等。在加强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建设方面,强调“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
总结疫情社区防控经验
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问:请问《意见》对提升基层治理中的应急管理能力是如何规定的?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武汉视察时强调,要着力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为推进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指引。
《意见》围绕“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的工作原则,在认真总结各地新冠肺炎疫情基层防控特别是社区防控经验的基础上,对“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作出了明确部署。在乡镇(街道)层面,要求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细化乡镇(街道)应急预案,建立统一指挥的应急管理队伍,吸纳社会力量参加基层应急救援,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在村(社区)层面,要求合理确定村(社区)规模,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作用,组织开展卫生防疫知识和应急知识普及,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调“在应急状态下,由村(社区)‘两委’统筹调配本区域各类资源和力量,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在县级以上层面,要求在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和面积、推进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时考虑应急等功能。
问:请问《意见》对网格化管理和信息化服务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答:在推进网格化管理上,《意见》强调“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依托村(社区)统一划分综合网格,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要求推进多网融合、多格合一,这样规定便于网格化管理服务与基层治理架构相协同。
在推进信息化服务上,《意见》专设一章“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就做好规划建设、整合数据资源、拓展应用场景提出明确要求:部署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要求共建全国基层治理数据库,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根据需要向基层开放使用,要求推进村(社区)数据资源建设,实行村(社区)数据综合采集,做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要求提高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意见》还强调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
改进基层考核评价
加强跟踪问效
问:请问《意见》对减轻基层负担是如何规定的?
答:《意见》在总体要求上,提出了“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负担”的工作原则。在准入机制上,要求“市、县级政府要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项”,“市、县级政府要规范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在考核制度上,专设“改进基层考核评价”一章,首次明确了“未经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各职能部门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乡镇(街道)、村(社区)承担”的制度,同时强调“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办法,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综合考核,严格控制考核总量和频次”;“统筹规范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清理规范工作台账、报表以及‘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出具证明事项、创建示范等项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问:请问如何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基层治理的组织领导,完善议事协调机制,压实政治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意见》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重要任务,结合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组织专题培训。二是加强系统谋划。加快推进《意见》中明确的各项法律修订、规划编制、政策创制任务,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当前重点做好“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实施。三是加强跟踪问效。加强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和基层治理工作成效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市、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以及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各地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具体举措,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实惠和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