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出台激励办法 村集体收入与干部报酬挂钩
2020-08-21 09:56:00  来源:乡村干部报  作者:宿组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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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着力破解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动力不足难题,安徽省宿州市近日出台激励办法,将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情况与村干部报酬待遇直接挂钩。

  《办法》提出,在保证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分别设立“增量奖”“突破奖”“创新奖”。“增量奖”按照经营性收入总量划分10—30万元、30—50万元、50万元及以上三个档次,分别按年度收入增量的10%、15%、20%确定奖励;“突破奖”主要是村年度经营性收入总量突破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时,分别按照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性次奖励;“创新奖”突出对集体经济自主发展模式较好、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或普遍推广性的村,按年度经营性收入增量的20%确定奖励。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