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龙县村官交流关于“印把子”的体会
2014-03-14 14:44:00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作者:聂 伟 刘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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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上:杨娟;右上:木晓琼;左下:王鸿雁;右下:和学英。

   

  云南省玉龙县黄山镇五台社区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助理杨娟,当大学生村官已一年多的时间,通过努力逐渐赢得了社区干部和乡亲们的认可。不久前,书记把社区公章交给了她。这下倒让杨娟犯难了:“虽然书记是对我信任,可基层情况很复杂,哪些章能盖哪些不能盖,常常把握不准。”去年底,在玉龙县大学生村官座谈会上,杨娟刚说出自己的困扰,立即引起了大家的共鸣。

  说起盖章,我差点犯错误

  玉龙县黄山镇漾江居委会书记助理木晓琼:我到漾江居委会已经两年零五个月的时间,对我感触最深的一件事,就是因为盖章差点犯错误。

  那是刚来居委会不久,一切对我来说都很陌生,天天坐在办公室里感觉社区工作最多的就是盖章,办低保、办医保、开身份证明、开房屋租赁证明……我当时心里觉得盖个章有啥难?换着我,我也行!

  有一天,书记去镇里开会,管章的社区副主任和大姐也出门办事,就把公章临时交给我保管。这时来了一名青年男子,问清来意是想给刚出生的儿子办落户手续,于是我按照平时观察到的程序,看了他的户口册、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相关证明,觉得他手续齐全,当即在申请书上盖了社区的章,并告知他到黄山派出所办落户手续。

  不一会,和大姐办完事回来了,我把刚才盖章的事告诉她。和大姐皱了皱眉头说:“这个人是离过婚的,他已经有一个孩子了,如果他现在的妻子以前也有孩子的话,那这个新生儿就属于超生,是违规的,给他盖章居委会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你再想一想,刚才有没有仔细看有没有准生证?”我懵了。和大姐随即打电话到派出所询问,答复说那个人已经办好落户手续走了。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心想完蛋了。幸好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很负责,并没有因为社区盖了章就随便了事,详细问清了他的情况,他现在的妻子是头婚,他的这个孩子不算超生。

  听到这个消息,我悬着的心才落下了。这件事给我两点教训和启发:一是要对社区大小情况特别是来办事群众的情况了如指掌,了解社情民意有多深,盖下去的章把握就有多大;二是在社区盖章虽然是小事,但盖错了后患无穷。

  从此以后,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事,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我首先请教社区领导。没事时,就深入到居民家中去走访,及时掌握民情。

  动作虽简单,责任却很大

  玉龙县黄山镇文华居委会主任助理王鸿雁:我到社区才四个月,主要工作就是当好助理打好杂。通过协助主任、副主任开展工作,我收获了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收获,就是明白了什么是责任。

  那是到社区后的第二天,有一个外地中年男子径直走到我面前递来一张申请书,说他想租社区一位居民的房子。房屋租赁需要盖社区公章,我心想租房这种小事应该可以盖,二话不说找起公章来,没找着就打电话跟副主任汇报。副主任当时在电话里沉默了好一会,然后说自己马上赶回来处理。

  副主任回来后,仔仔细细看了来人带来的申请书,详细询问了他的基本情况,又让他回去取了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和其他材料后,才帮他盖了章。对这事,我当时挺想不通的,不就是一个租房申请,为啥问那么多,还刁难人家,让人一趟趟来回跑,这不是官僚作风吗?

  面对我的抱怨,副主任耐心地解释说:那人拿的不是普通租房申请书,而是廉租房申请。按照相关规定,廉租房申请必须满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3平方米,还必须是非农户口等条件,并且要出具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房管所开的无房证明等材料。看上去这只是件小事,但背后却涉及到惠民保障大事。副主任说:“社区作为各项惠民政策申报的第一道关卡,口子决不能随便开。而且,对各项惠民政策必须耳熟能详,总不能人家来办事的时候你再去查资料吧。”我这才恍然大悟。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