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发挥大学生村官作用促进财政支农政策落实的通知》,把大学生村官落实财政支农政策、领办创办经济实体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内容,并作为评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让他们在服务农民、发展农业、建设新农村中作出更大贡献。
从今年起,云南省计划用3年时间,按照“全员培训、及时指导、主题宣传、择优扶持、示范引导、加强培养”的工作思路,努力实现“五个一”的工作目标:每年培训一批熟悉财政支农政策的大学生村官;每年开展一次财政支农政策服务活动;每年组织大学生村官协助当地开展一批财政支农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监督工作;每年扶持大学生村官创建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民合作、科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实体;各级组织、财政部门结合大学生村官工作实际和地方财政支农项目实施特点探索一套监督工作机制。
《通知》明确,云南省各级财政部门整合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村综合改革等支农项目资源,优先扶持大学生村官参与的财政支农项目。每年,全省遴选2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致富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原则上每个州市重点扶持项目不少于1个。通过项目实施,引导、鼓励和扶持一批大学生村官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等组织,带动当地群众致富,引领地方农业发展。对大学生村官带领群众开展致富创业项目,示范性、带动性、创新性强的,优先列入第2年的项目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