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底,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为进一步健全大学生村官工作机制,落实大学生村官生活补贴正常增长的相关规定,云南省根据中央补助资金和省财力情况, 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0元,达2000元/人/月(其中迪庆藏区为3000元/人/月) ,提标所需经费由省财政统筹安排,专项下达。通知要求各州(市)、 县 (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和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将省财政下达的资金兑现到大学生村官个人,不得拖欠,保证专款专用,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方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据了解,这是云南省自2014年以来连续第三年提高大学生村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