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自治县为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大学生村官“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强化大学生村官队伍纪律意识,增强大学生村官群体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充分调动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采取“排班”管理的举措强化大学生村官管理。
健全机构设置。全县设置大学生村官“排班”二级建制,大学生村官排以县为单位进行组建,按照“便于管理、便于工作、便于活动”的原则,结合沧源县实际,合并组建大学生村官班。设置一个排,两个班。大学生村官排设指导员、排长各一名,大学生村官班设指导员、班长各一名。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增设副排长、副班长。按照“排班”二级建制,排长负责指导、协调各大学生村官班开展工作。县委组织部负责管理所属大学生村官排,合并组建的大学生村官班,由所属的乡镇党委共同管理。大学生村官排指导员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股室负责人兼任,合并组建大学生村官班的指导员由县委组织部在乡镇党委副书记中选派。排长(副排长)、班长(副班长)通过民主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方式产生。班长在具备“综合素质好、党性观念强、组织协调能力强、带头作用明显”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推荐,原则上从党员大学生村官中产生,排长从班长中推荐。
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大学生村官排、班指导员职责是负责宣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引导所在排、班大学生村官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掌握所在排、班大学生村官的思想动态和骨干队伍的基本情况,做好所在排、班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提出培养、使用和奖惩意见,分别指导督促各排长、班长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领导、指导并参与所在排、班的活动。班的指导员要定期向大学生村官通报乡镇重点工作,安排部署驻村工作任务。明确大学生村官排长、班长职责:负责领导全排、班大学生村官按照“六大员”(基层组织建设员、村级事务管理员、惠民事项办理员、人民群众服务员、远程教育播放员、云岭先锋信息员)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协助排、班指导员抓好所属排、班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按时完成排、班指导员交办的工作任务,并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村官排、班活动,活动主题要积极向上,活动内容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围绕理论学习、业务交流、扶贫帮困、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内容组织开展活动,不断拓宽大学生村官之间的沟通交流渠道。大学生村官排每季度至少活动1次,大学生村官班每月指导活动1次,具体活动方案由大学生村官排、班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并报指导员审核。活动方案及活动开展情况以工作信息的形式及时报上一级备案。
完善激励机制。 通过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学典型、争先进的动力,使得大学生村官工作在典型的带动下不断创新,整体推进。将大学生村官排、班长的考核纳入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经民主测评,工作成绩突出、未受过任何处分的,优先考核为“优秀”等次。在考核中,发现不作为、乱作为,工作懈怠推进不力的,及时调整岗位。在公务员考录、选调生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等考试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排长、班长。任满2个聘期仍未就业的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中,在岗位安排上,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符合推荐的排长、班长。在乡镇、村(社区)班子换届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排长、班长进入乡镇、村(社区)班子。按照“重典型引路、重面上推广”的思路,树立典型,打造大学生村官品牌,以典型影响、辐射、带动大学生村官“排班”工作的开展。
强化组织领导。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直接抓好“排班”建设,大学生村官管理股(室)负责人落实好“排班”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将大学生村官排、班工作和活动经费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乡镇党委书记深入了解掌握“排班”的活动情况,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高度重视大学生村官管理和服务工作,定期不定期督促“排班”开展活动。明确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大学生村官管理股(室)负责人、乡镇组织委员要履职尽责,落实组织领导责任,确保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