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大学生村官新老交替之时,各地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工作也正稳步推进。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工作不能“走过场”,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对于激发大学生村官活力、纯洁大学生村官队伍、助推大学生村官健康成才具有重要的作用。笔者以为,建立科学的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评价机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考核要素不能“一锅煮”。设置全面科学准确的测评要素是聘期考核的生命力所在。当前,各地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的测评要素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大共性标准。这些要素虽然基本涵盖了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工作的主要内容,但是从实际看,大学生村官任职村居的具体情况不同、承担的岗位工作不同,工作标准和要求也就不相同,其聘期考核的目标和重点也应随之而变。因此,在考核内容设置上要杜绝泛性倾向,突出考核重点,既要对德、能、勤、绩、廉进行逐一细化量化,更应该结合大学生村官任职实际增设个性考核项目,重点向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引领文化、志愿服务等方面倾斜,准确了解大学生村官聘期内的表现。
考核方式不能“一样脸”。大学生村官是一个极具特质的群体,其工作干的好不好、做的实不实,最根本的话语权应该掌握在他们的服务对象――任职村居的群众手里。因此,在聘期考核方式的选择上,不能简单采用传统的“领导+同事+自我”的测评访谈模式,应该更鲜明地凸显出服务对象在考核中的作用,去除“千人一面、万人一表”的模式化痕迹。笔者以为,一些地区实施的“双述双评”制度值得借鉴,即大学生村官向任职村居群众和党员代表述实绩、述任职感悟,接受群众代表质询评议和组织考评。这种制度设计把评价话语权交给老百姓,挤去了中间环节的水分,是实现聘期考核工作的本质回归的有益探索。
评优方法不能“一刀切”。各地在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中一般对不同等级都要确定一定的比例,如聘期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应超过大学生村官总数的15%等。大学生村官管理权限下放至乡镇党委层面后,大多数单位的做法是按照本单位在岗大学生村官总人数乘以一定比例,四舍五入后计算出名额,造成优秀等次评比标准的不一致,使人数少的单位获得了相对较多的评优机会。因此有必要在全局面上建立量化考核机制,事先划定“优秀”等次分数线,对大学生村官聘期表现进行综合打分,加权平均后计算得分,凡达线均可评为“优秀”等次,这样既能保证测评公平性,也有助于甄选优秀人才,提高年度聘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结果运用不能“一阵风”。实施大学生村官考核的根本目是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和成绩,为大学生村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提供参考依据。但是在一些地方,大学生村官淘汰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下的工夫还不够多,造成“考与不考一个样、考好考差一个样”的被动局面。部分大学生村官在面对聘期考核时为了获得较好的成绩,都表现得非常积极,考核续聘后,工作激情就明显下降,存在“为考核而表现”的错误倾向,使考核工作失去了原本意义和作用。要根除这种现象,就必须建立一套连续化、长效化的考核和运用机制,畅通大学生村官“流出路径”,以考核的制度刚性传递工作压力,促进大学生村官时时刻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