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王某某收到4.5万元人民币的短信通知,这是选派帮扶单位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检察院驻该县庐城镇新桥村扶贫工作队为他申请的司法救助金。
经了解,2016年3月4日,王某受包工头徐某雇佣,到时某家中粉刷房屋外墙,在粉刷过程中,不慎从搭建的脚手架上摔落下来,导致其四肢瘫痪,多发性颈椎骨折等病症。2018年5月9日,庐江县法院判决徐某、时某赔偿王某共计55万元,因被告人徐某、时某无赔偿能力,王某始终未能得到赔偿。
驻新桥村扶贫工作队在平时的日常走访中了解到,王某某出事时女儿才上小学四年级,儿子刚上幼儿园,其妻子又有重度精神残疾,使得原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加之其受伤之后,长期卧床不起又得了褥疮,让这位刚过五十的男人一时产生不想再活下去的念头。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和精神,驻村工作队积极帮助该户向庐江县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收到申请后,检察机关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指定检察官展开案件的办理,通过调阅卷宗、走访了解和审核后认定,王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标准,最终,王某某顺利地拿到了4.5万元司法救助金,顿时有了继续生活下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