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城固县为充分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结合实际,制定“双十”标准,兑现村干部报酬。
该县实行村干部“基础报酬+村集体经济奖励报酬”的村集体经济发展与村干部报酬待遇增长挂钩的激励机制,即村年集体经济经营性纯收入稳定达到5万元以上,且能长期有效化解债务的,按不超过年经营性纯收入10%的比例,且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双十”标准,在村干部基础报酬的基础上,依据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等次差异性发放报酬奖励金,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奖励报酬按照核定标准50%发放,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享受奖励报酬,着力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充分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