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嘎查村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基层党组织引领发展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提高农牧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通辽市印发《在全市推行嘎查村党组织领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建立基层党组织与农牧民利益链接机制,实现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与农牧民群众增收致富双赢,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支部引领,把准发展方向。把嘎查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组织部门牵头,农牧、供销、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充分发挥嘎查村党组织主体作用,积极鼓励党支部成员代表嘎查村集体,以个人名义注册成立有法人资格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由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理事长,如党组织书记职务终止,其理事长职务自动终止,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进行改选。同时,嘎查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交叉任职,建立嘎查村“两委”与合作社理事会联席会议、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确保合作社的发展始终在党组织领导下规范运行。
坚持整合资源,强化政策扶持。制定全市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行动计划,建立嘎查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财政、发改、农牧等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及年度任务,统筹涉农涉牧资金项目、农牧业扶持等政策,优先扶持嘎查村党组织领办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协调相关单位,对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扶贫及其他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向嘎查村党组织领办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嘎查村党组织领办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涉农项目,引导合作社选好发展项目和经营模式,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目前,全市共统筹资金近5000万元,整合46个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用于扶持发展嘎查村党组织领办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
坚持多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把推行嘎查村领办合作社作为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措施,依托特色优势资源和产业发展基础,积极推行嘎查村党组织领办种植、养殖、置业、乡村旅游和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五种”发展类型,增强合作社发展活力。科学制定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章程,明确股权比例和利益分配等重大事项,入社群众以土地、资金、劳动力等多种形式入股,农村牧区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嘎查村集体注册公司,可作为单位成员加入党组织领办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以集体资金、土地、林权或其他资产入股,参与经营管理,增加集体收入。
坚持典型带动,营造良好氛围。采取“以点带线、以线促面”方式,指导各地先行培育打造一批班子有力、运行规范、效益良好的示范典型,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形式,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示范带动嘎查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快速发展,形成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目前,在全市91个苏木乡镇、4个涉农街道培育种植、养殖示范合作384家,全市50%以上的嘎查村成立党组织领办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力争到2022年,全市2103个嘎查村全部实现党组织领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为推进“党建富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