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委组织部高度重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充分发挥党的政治和组织优势,组织、干部、人才工作“三驾马车”同向聚力、协同发力,努力为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成立专项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组织部第一时间召开部务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和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成立组织振兴专项组及工作专班。省委组织部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各地相应成立组织振兴专项组及工作专班,确保了全省组织系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一盘棋,保证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
大力实施“头雁”工程,着力推进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一是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进一步压实县(市、区)委书记“抓镇带村”主体责任和县(市、区)委组织部长、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头雁”工程的直接责任。以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为重点,建立完善村党组织书记的档案管理、推选考察、年度轮训、出国(境)管理、任期审计等制度。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坚决撤换调整“四不”书记659人。实施“党员人才回乡计划”,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计划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定向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鼓励各地将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二是统筹选派管理使用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印发《关于做好统筹选派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将第一书记纳入整体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坚持严管与厚爱、约束与激励并重,实行全程培养、定期考察、动态管理、择优选任,注重从第一书记中发现优秀年轻干部。召开全省选派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会议,顺利完成第三批省定贫困村2277名党组织第一书记第一期期满轮换。举办省定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岗前培训班,采用专题授课、案例教学、经验交流等方式,使第一书记和选调生找准定位、明确职责、吃透政策。
持续加强“三农”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干部人才支撑。一是加大“三农”干部的调训力度。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2019—2023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重点培训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二是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置。保持省定贫困村较多县的党政正职相对稳定,优先选拔在乡村振兴中实绩突出的县镇党委书记进入市县领导班子。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为市县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压实市县主体责任,推动县镇两级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抓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上。三是打造高素质农村人才队伍。出台关于加强全省乡村振兴人才支撑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方案,从乡村人才规划、队伍建设、平台建设、机制创新、智力帮扶、金融支持、宣传带动等方面提出20项重点工作措施,13个省直部门协同联动,引导人才、资金、技术等资源“上山下乡”,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