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深入乡村暗访督办
2021-06-25 09:33:00  来源:乡村干部报  作者:周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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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7日,湖北省黄冈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深入乡村,就村干部待遇落实情况进行暗访督办。此前,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经济待遇的实施意见》从3月1日起实施。

  意见规定,村主职干部报酬按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2.5倍核定,原则上不低于4万元/年;村副职干部报酬不得低于村主职的70%,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黄冈市全面推行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制度,基本报酬、绩效报酬按6:4或7:3掌握,基本报酬按月打卡、直达个人;绩效报酬由乡镇(街道)党(工)委集中统筹,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坚持优绩优酬、不搞“平均主义”,分档差、一次性发放到人。

  黄冈市实行村干部抓集体经济奖励制度,对经营性年纯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综合当年度收入总量、增幅和债务化解等情况,由村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备案,按不高于当年度经营性纯收入总量的5%或增量的10%给予村干部奖励,从村集体经济收益中列支,奖励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村干部工作报酬的50%。

  黄冈市还规定,在职村干部工作报酬、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原则上每5年调整一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任职补贴随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标准调整而调整。

  “暗访督办时,不少村干部表示待遇提高了,干事更有劲了。”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