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根本上保证“微权力”用之于民,宝应县曹甸镇积极探索“微权力”治理,构建农村“微权力”运行全方位监督机制。
在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基础上,该镇通过村推荐、镇考察,选聘一名责任心强、群众信任、敢于监督的党员,担任村级纪检信息员。加强对其的培训指导,制定考评意见和“小微权力清单”,使他们会监督、敢监督。同时,发放履职笔记,在村委会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监督方面全程留痕,促进农村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镇党委制定出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相关实施办法,并制定了《村两委会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镇纪委制定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由镇纪委督促加强制度执行,以制度执行促进干部廉洁履职。
该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和纪检信息员向镇纪委月报告制度,报告履职情况和发现问题线索,排查党员干部在履职尽责、民主决策、廉洁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全过程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尤其在农村脱贫攻坚中,在两委评定审议、建档立卡过程中督促村委会履行程序,确保贫困户应纳尽纳,应退尽退,真正让群众明白、干部清白,有效预防村官“微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