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0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履职尽责。
截至3月5日20时,共收到提案5913件。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及提案审查工作细则,经审查,立案的提案4940件,并案的提案127件,转为意见和建议的提案846件。
在立案的提案中,委员个人或联名提出提案4454件,占90.2%;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界别、委员小组等提出提案486件,占9.8%。其中,经济建设方面提案1820件,占36.8%;政治建设方面提案312件,占6.3%;文化建设方面提案312件,占6.3%;社会建设方面提案1808件,占36.6%;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468件,占9.5%;其他方面提案220件,占4.5%。
本次会议提案有以下特点:一是委员通过提案协商议政、履职建言积极性高。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担当精神。共有1959位委员提交提案,占委员总数的90.7%;联名提案增多,占提案总数的15.2%。二是提案内容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围绕“十四五”规划制定和实施、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科技自立自强、保障人民健康等,提出提案2558件,占提案总数的43.3%。许多委员还就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等提出意见建议。三是提案坚持问题导向、质量明显提升。委员们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提案选题更加聚焦,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
大会闭幕后,提案送交承办单位办理。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审查立案后将作为闭会期间的提案及时交承办单位办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