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乐山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部署要求,以实施改革攻坚、示范创建、品牌建设“三大行动”为牵引,着力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改革攻坚行动”。该市一体化推进乡镇行政区划、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和村民小组优化调整,全市乡镇数量由211个减少到121个、建制村数量由1949个减少到1107个、村民小组由16696减少到9362个,打出了一套重塑县域发展格局、优化基层治理体系的“组合拳”,初步构建起了镇村互动、梯次分明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实施“示范创建行动”。该市按照分层分类示范引领、分期分批统筹推进原则,在全市实施“国—省—市—县—乡”五级乡村治理示范体系建设,打造基层治理的“乐山样板”,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的工作局面。目前,已有3个村创建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5个镇、26个村纳入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15个乡镇、70个村确定为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实施“品牌建设行动”。该市加大乡村治理品牌培育,积极探索了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经验模式。目前,已探索总结出了“积分超市”“村民说事”“一村一便民服务清单”等18个有乐山特色的乡村治理典型模式,形成了“支部建在组上”、彝区“德古调解”等一批乡村治理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