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有法有情有路子” 村官平稳流动
2013-05-13 15:10:00  来源:中新浙江网  作者:赵晔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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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期满大学生村官平稳流动,浙江省海宁市委组织部强调要为大学生村官拓展出路、依法办理、合情解聘。目前,该市已经实现首批5名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大学生村官平稳解聘,第2批解聘正在有序推动中。

  那么期满又未进入“两委”班子的大学生村官该何去何从?针对这个问题,海宁市特地提出“突出解聘有路,拓展分流途径”的措施。解聘后,大学生村官可以由组织介绍入企从业,或报考社会工作者考试,或者是在本人自愿和村级组织愿意留用的情况下,与村签订协议,转变为村级工作人员。

  而对于进入“两委”班子、群众认可,且为村级后备干部身份的大学生村官,海宁市将通过组织任命的方式对其进行重点压担培养。对于满2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过关,或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则择优进入乡镇事业单位,但要求继续留村工作3年以上。

  此外,海宁市还特别注意规范解聘手续,强调融情于法。比如针对女大学生村官处于孕期的情况,海宁市在规范解聘手续的基础上对其放宽政策,将她的合同期限延长至哺乳期结束时止,体现了“融情于法”的精神。而对于任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优秀,3年内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自主创业的,将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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