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村民宿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北京市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聚焦“大城市小农业”“大京郊小城区”的市情和乡村发展规律,以体制机制建设为重点,以惠农富农为目标,推动全市乡村民宿规划更加合理、发展更加有序、产品更加丰富、特色更加鲜明、服务更加规范、市场体系更加健全,着力打造乡村民宿的“北京样本”。
据悉,近年来以社会资本投资为主体的乡村精品民宿发展速度迅猛,带动北京市乡村旅游逐步从以农家乐为主的民俗旅游向以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和星级民俗旅游户为主体、以乡村精品民宿为引领的乡村休闲旅游发展。目前,全市共有星级民俗旅游户5595户,采摘园、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等乡村旅游特色业态710家。以社会资本投资为主体的乡村精品民宿约500家,对接社会资本数十亿元,盘活闲置农宅3000余户。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对乡村民宿的概念进行了界定,认为乡村民宿是乡村旅游发展的一种新业态,其属于住宿业,同时有别于旅馆业,要求卫生部门参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为乡村民宿经营者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安部门不将乡村民宿纳入旅馆业管理范围,对乡村民宿实施备案管理。
据了解,《意见》重点从政策支持、资金支持、金融扶持、服务引导、人才培养、宣传推广等六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健全政府、农村集体和农民、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激活乡村民宿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