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生产防疫两不误,有效激活经济社会发展潜能,黎平县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因势利导,调整工作思路,有序撤销县内部分疫情防控检查站,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加强贵州110便民服务二维码应用,强化村寨社区防控、强化租住场所管理,严禁开展聚集活动、扎实做好防疫宣传发动,有序恢复商铺公交、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切实打好疫情联防联控阻击战。
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加强110技防应用。即日起,对省外返黎(来黎)人员,必须经省际检查站体温检测、110便民扫码检查、信息登记、拍照等疫情检查,并配合检查站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凡湖北等重点疫区返黎(来黎)人员,必须按规定落实集中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处置措施,对拒不配合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于扫码显示“红色预警”人员,一经查实从湖北等重点疫区返回的,需详细登记信息,并配合执行集中医学观察;对扫码显示“绿色预警”人员,准许在县域范围内通行。
强化村寨社区防控,强化租住场所管理。实施村(社区)、小区网格化管理,以村寨、小区为网格单元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返黎(来黎)人员必须在到达黎平1小时内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登记,凡不主动报告登记,谎报、瞒报接触史、就诊史、旅居史等有关信息,拒不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强化旅店法定代表人、房屋出租人主体责任,加强对旅客、承租人的管理,严格信息登记、详细了解行程,及时报告湖北旅客、租客,如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旅店法定代表人、房屋出租人责任。
有序恢复商铺公交,有序推进复工复产。鼓励空气流通的沿街商铺、便民摊点和75座以下(不含)餐馆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经营,方便居民生活;其他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继续关闭;城市公交、班线客车、出租车在落实好防控工作措施后有序恢复营运。严格落实企业(项目)主体责任,全县所有企业(项目)开工复工实行报备制度,企业(项目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摸排员工行程轨迹和身体状况,严格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确保员工健康上岗在岗、企业(项目)有序复工复产。
严禁开展聚集活动,扎实做好防疫宣传。严禁聚集闲聊,走亲访友、串门做客;严禁组织和参与聚餐、聚会、聚众、娱乐等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红事停办延办、白事简办快办的要求,避免人员聚集。加大政策和防疫知识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认识到疫情的危害和防控的重要性,提高警惕性,从“要我防”到“我要防”的转变;实行疫情防控工作举报制度,全面发动群众相互监督、联防联控,对外来人员未报告、重点人员未遵守管控要求、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聚集性活动、违反规定开业经营、未按规定开展卫生消杀等防控工作执行不好的行为进行举报,坚决防范疫情输入和交叉感染风险。充分发挥农村党员、乡贤、寨老和德高望重人员的表率作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带动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实现群防群控、群防群治,共同构筑好疫情防控的人民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