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助力“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工作,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2019年4月1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在“三区三州”事业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通知》,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三区三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实施专项奖励。
各地精心部署、周密组织,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和专项奖励通知要求,聚焦脱贫攻坚任务,突出扶贫工作实绩,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有序开展了专项奖励工作。共评选出嘉奖32266个(个人30606个,集体1660个)、记功3875个(个人3439个,集体436个)、记大功105个(个人62个,集体43个)。其中,县以下(包括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占嘉奖总数89.05%,占记功总数89.11%,占记大功总数83.8%。
105个记大功的个人和集体主要分布在基层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教育、社会保障、卫生等领域,分别占比23.8%、19%、15.2%、14.3%、8.6%。他们投身脱贫攻坚第一线,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作出了显著成绩,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新担当新作为。他们的先进事迹将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贤思齐、奋发有为、锐意进取,以实干诠释使命,以实干创造实绩,凝聚起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