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再加把劲,狠抓攻坚工作落实,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通知》要求,派驻地在湖北省以外的驻村干部,原则上在2月底前后返岗,迅速开展工作。按分区分级防控要求不能返岗的,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履行请假手续。确需调整换人的,抓紧及时调整。
《通知》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驻村帮扶工作,高风险地区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驻村帮扶的首要任务。对因疫情或其他原因返贫致贫的,及时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中风险地区和低风险地区,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抓紧组织贫困群众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举措。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挂牌督战的1113个村,要统筹各类资源,强化支持帮扶,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实施,确保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已经退出的村,要继续做好发展产业、促进就业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通知》指出,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要保持驻村干部队伍稳定,年内到期、尚未轮换的驻村工作队原则上延期到年底。已经脱贫退出的村,坚决落实“摘帽不摘帮扶”工作要求,切实做到驻村队伍不撤、驻村队员不减。根据需要对挂牌督战的深度贫困村充实加强驻村帮扶力量。坚决纠正挂名驻村、两头跑、松劲懈怠、出工不出力等问题。
《通知》提出,要加大驻村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确保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实现培训全覆盖。坚持以脱贫攻坚工作需求为导向,帮助驻村干部提高实战能力,重点解决政策不熟悉、扶贫办法少、想干不会干等问题。《通知》强调,各地要按中央要求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提拔使用干部,落实工作生活保障政策,关心驻村干部身心健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