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辽市立足基层实际,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开展了从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享受事业编制工资待遇人员工作,充分激发了嘎查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活力。
从“正反两个方向”严把选聘标准,把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优秀、工作成绩突出放在首位,把村民“满意度”“富裕度”“和谐度”作为硬杠,明确选聘人员标准。把政治素质差、组织动员能力弱、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鼓动或参与非正常上访等列入“负面清单”,实行“一票否决”,严格把好选聘人员“入口关”,切实把“看摊守业”无所作为干部排除选聘范围,让恪尽职守、干事创业的干部看到希望。
积极引导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树立比学赶超的竞争意识,让更多“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领头雁”脱颖而出。在原有专项选聘的基础上,将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发展集体经济的表现和成效,作为选聘的重要依据,并结合争创“五面红旗嘎查村”等重点工作,为嘎查村干部干事创业搭建平台,同时获得并保有3面及以上“红旗嘎查村”的党组织书记可直接列为享受事业编制工资待遇人员。
同时,为防止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当上“事业村官”后“混位子”“守摊子”,研究制定了《嘎查村“两委”干部动态管理办法》,对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日常表现、工作成绩等进行重点考核,定期审查、严格监督,对在换届中落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被苏木乡镇党委免职、在任期间触犯党纪国法、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的嘎查村党组织书记,直接予以解聘,终止工资待遇。选聘工作开展以来已因上述原因解聘12人,畅通的退出机制确保了选聘人员经得起实践检验。目前,全市共有81名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享受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有力调动了嘎查村干部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