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费县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模式
2019-05-20 15:36:00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宋振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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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6日上午,山东费县探沂镇张家村的村级报账员张汝兴同往常一样,一大早就带着提前整理好的村里当月的村级财务收支资料,准时来到了探沂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每月一次村级财务报账工作。

  在山东费县,张家村这样每月到乡镇集中报账的工作模式,是费县加强对村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一个缩影。为维护农民群众和农村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日前费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的有效监管,创新实施了“4321”农村财务有效监管工作机制,规范建立了村级报账员报账、农村委托代理会计记账、经管站审计管理和县农经监管检查“四位一体”管理体系。

  据悉,山东费县自4月份起,全面推进乡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全面取消村级出纳员,村会计转任报账员,负责村级财务报账工作,定岗定责,实行“公开考选、动态考核、末位淘汰”类公职化管理;乡镇依托经管站建立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通过社会考选每1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备1名委托代理会计,负责村级账务的会计业务,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县乡财政预算,实行县乡双重管理,健全了末位淘汰和定期交流服务机制;乡镇经管站按照每7个独立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最低不少于7人的标准配备经管人员,全面负责乡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和村级业务指导;县农经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开展县乡村农经人员培训。此做法有效解决了基层农经人员不足和人员老化的问题,全面提升了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的综合管理水平。

  此外,该县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经管站还每月定期对资金信息进行审查,每月开展农村财务帐前审计审核,对村级财务票据进行集中审查,对不合理票据,通知村级财务管理人员限时进行整改,否则不予报销,跨月度单据原则上不予审核。同时充分运用各种监督载体,每月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在费县农村集体“三资”服务平台和村级公开栏进行双公开,还对村集体民生工程和大项目进行专项实时公开,从线下到线上、从定时到实时,提高了监督频率,实现了村级财务监督方式从被动化转变成常态化,打通了村级集体财务监管的“最后一公里”,保证了村集体资产在阳光下运行。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