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婺城区出台村级组织运行“18条”
2020-10-16 10:03:00  来源:乡村干部报  作者:汪路 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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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金华婺城区琅琊镇上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盛明军,填写了《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运行,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浙江金华婺城区推出了《村级组织运行18条》,从组织功能定位、村级事项决策、“小微权力”监督管理、村干部日常教育四个方面,列出了18项明细条款。

  “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里面写得一清二楚,以后干起事情来就没有后顾之忧了。”与盛明军一样,新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樟洪也对“18条”非常关注,更让他感到高兴的是,在新兰村试点的每月“清账行动”,也列入了“18条”。“清账行动”就是财务监督联审联签制,每一张票据的支出,必须由村两委、村监委一起在办公室签,并每月清账,一旦发现不合规账目,立马退回整改。

  “18条”对村干部教育培训、能力提升也做了细致规定,创新推行“师徒联盟共建图强”举措,即由1名“明星”村的党组织书记和1名镇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结对帮带新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签订共建图强协议书,明确日常帮带责任,发挥“强村带弱村”的引领作用。“18条”还对村干部考核进行了优化提升,采取“双述双评”“线上+线下”“每月赛拼创”等形式。为提升考核精准度,根据村干部岗位、责任分工,分岗定责设置考核指标,由乡镇党委进行综合打分,考核结果与报酬发放挂钩。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