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试点发放“先锋致富贷” 不得擅自改变贷款用途
2020-11-13 10:43:00  来源:乡村干部报  作者:李莉 吴翔 晏惊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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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在风平镇试点实施“先锋致富贷款”项目,着力破解基层党员干部创业资金“瓶颈”。据悉最高贷款额可达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

  据介绍,先锋致富贷款对象为风平镇的农村党员、村组干部和致富带头人等,总额度为3000万元人民币。由个人向所在村(居)民小组递交贷款申请,经支部讨论研究并公示,上报镇党委,镇党委会同金融机构审核后发放。以信用方式借贷的,每户最高可贷30万元;以担保方式借贷的可贷100万元;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或不动产抵押的,贷款额最高为300万元。

  “先锋致富贷款”实施细则规定:贷款使用方向必须为党员自主创业和产业发展项目,不得随意变更贷款用途,每笔贷款发放3个月后,镇党委将派专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擅自改变贷款用途的,取消利息优惠,所在党支部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问题突出的还将被定为镇级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

  目前,贷款已发放119户、2369.7万元。金小张是那目村第三党支部书记,她递交申请不到2个星期,50万元贷款即到账,新上了一条精米加工生产线,打造“大米扶贫车间”,带领贫困户一起致富。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