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推出“管育爱”十条新政 村干部有劲头有干头有奔头
2019-04-12 08:09:00  来源:乡村干部报  作者:周妍 缪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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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了几十年的村书记,做梦也想不到能赶上这样的好活动。”不久前,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组织12名优秀村干部赴福建省疗休养,望里镇马鞍村党支部书记石岳荣激动地说,“感谢组织对我们的爱护,让我们干起事来更有热情。”

  据了解,“进一步完善村干部养老、医疗、保险、休假等保障政策”是温州市为增强村干部战斗力推出的“十条新政”之一。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5月全市村社换届结束后“十条新政”应运而生,旨在激发村干部积极性、夯实基层党组织。“十条新政”从选好配强村干部、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搭建比学赶超平台、大力拓展上升空间、切实提高报酬待遇、完善养老等保障政策、改善退休待遇、选树先进典型、提高政治待遇、畅通退出渠道等10个方面,打出了村干部“管育爱”组合拳。

  “十条新政”注重村干部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探索开展优秀村干部到乡镇(街道)挂职锻炼、落实村干部履职清单、鼓励村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并按照不低于学费总额的30%给予补助。

  “十条新政”关注村干部的上升空间,提出要畅通优秀村干部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通道,每年招考乡镇(街道)公务员一般要有15%以上的岗位面向优秀村干部,每年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应有15%以上的岗位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

  “十条新政”对村干部收入、养老、医疗、保险、休假等多种保障政策作出进一步完善。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增长幅度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探索建立在职村干部住房公积金制度;适当提高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任村干部定期补助标准;对现任村干部中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12年以上,且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集体荣获省级以上综合先进荣誉的,到龄后可参考享受当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平均养老保险待遇。

  “十条新政”进一步畅通不适任村干部“下”的渠道,提出强化村级制度的刚性约束,完善不适任村干部职务退出办法,划出不适任村干部退出的硬标准,明确退出程序和办法。

  新政推行以来,落实有力,反响强烈。苍南县提出了“强能力提素质”“严管理树形象”“真关爱强保障”三大计划共30项分解任务,并排出了任务推进时间表。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