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印发通知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明确发放工作补助、职业伤害保障、改善防护条件、保障生活和身心健康、强化关怀关爱慰问等8条“暖心措施”。
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社区(村)两委成员和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含公益性岗位),在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启动至一级响应终止期间,按照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工作补助。明确各县(区)为参加疫情防控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患病城乡社区工作者,依法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支付,因履行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病亡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