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今年内将全区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720元/人月以上,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5000元/人年以上。
《方案》要求,广西各地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规定提高保障标准,准确认定保障对象,并根据《办法》规定的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抓好保障对象认定和资金发放,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县级民政、扶贫部门要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数据比对,并以比对结果分类进行全面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