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四个注重”推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提质升级
2020-06-08 17:40:00  来源:乡村干部报网  作者:卢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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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贺州市将标准化建设作为市委书记“书记创新工程”和“强基固本工程”来抓,累计投入了7580万元补助经费支持县(区)通过新建、改扩建、修缮三种方式完成了667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提质升级,占比达89%,高于自治区要求近30个百分点,计划年内实现100%达标。

  注重资源整合。坚持全市“一盘棋”的思路,建立“直通车”机制,加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资源整合。落实“县(区)为主导、市级补充”的资金筹措方式,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实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由县(区)组织部门牵头,整合卫健、文旅、住建、水利、易安等部门的项目和资金,将文体楼等项目资源与村委办公楼一起打包,统筹推进。

  注重因地制宜。推行“两种模式、多套建设方案”,以最少的投入实现村级组织场所的最大效能。“两种模式”:一种模式是在有条件的村,将办公楼建设与公共活动场所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实施建设,整合所有功能设置;另一种模式是在受场地限制的村,公共活动场所的选址要选择在村民居住集中、方便群众活动的地方。“多套建设方案”:由各县(区)结合自身财力状况,充分考虑行政村人口数量、党员数量等基层现有基础条件,根据行政村常住人口数量和落实建设用地面积情况,制定建筑面积为372平米、427平方米和488平方米等不同的建设方案,并对建设模式和建设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对违规建设、超需求建设的项目不予支持,从源头上遏制盲目追求“高大上”的行为。

  注重“一室多用”。坚持“方便实用、资源共享、一室多能、一室多用”的原则,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功能,统一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党员活动、妇女儿童之家等功能室以及驻村工作队员宿舍区,避免出现闲置区域,真正把村级活动场所建成集办公议事、教育培训、便民服务、文化活动、脱贫攻坚于一体的惠民场所,打通服务党员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另外,对于面积不达标的旧办公场所,简单整理修缮后,作为自然村党支部的活动室、村级文化馆或出租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以实现村级公共资源的最大利用。

  注重后续管理。压实“县、乡、村”三级管理责任,按照“县监管、乡镇主管、村级直管”的管理体制,强化对村级办公场所的后续管理。乡镇党委、政府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主管单位,全面负责辖区内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村党组织负责人为活动场所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对活动场所的管理使用、维护维修和安全防范负全责;县(区)组织部门定期不定期对村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管理不善,造成活动场所资产和设备流失、损坏和长期被占用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责任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组织活动场所真正发挥服务为民的作用。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