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优秀村书记可享受事业编制待遇
2019-07-26 10:35:00  来源:乡村干部报  作者:赵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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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激励嘎查村干部担当作为,内蒙古通辽市探索开展从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中选定享受事业编制工资待遇人员工作。

  通辽市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整体推进,以旗县区为单位,制定选定方案。选定过程中注重总结经验、及时调整,将从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中选定“事业编制人员”转变为更加符合实际的选定“享受事业编制工资待遇人员”,将仅提出选定人员的“正向条件”转变为从“正反两个方向”提出更加具体的要求。在正向条件上,把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优秀、工作业绩突出放在首位,把村民“满意度”“富裕度”“和谐度”作为硬杠杠;在反向条件上,把嘎查村两委关系不和、落实上级指示要求不到位、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鼓动或参与非正常信访等作为“一票否决”项,严把“入口关”。

  在选定程序上,让群众当好“监考官”。以旗县区为单位,成立选定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嘎查村党组织书记自愿申报,苏木乡镇党委、旗县区委组织部资格联审,苏木乡镇党委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民主商议确定初步人选。选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初步人选集中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推荐人选,再通过民主测评、谈话了解、随机走访等形式深入基层考察推荐人选。在此基础上,旗县区党委召开常委会确定选定人员,确保选优、选准享受事业编制待遇人员。近年来,累计推荐初步人选143人,经逐级把关共选定77名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享受事业编制工资待遇。

  为对享受事业编制工资待遇的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加强管理,通辽市明确,在换届中落选以及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被苏木镇党委免去党组织书记职务、个人主动辞职、在任上触犯党纪国法、组织部门年度考核评价为不称职,以及对增加农牧民收入等公开承诺没有兑现、群众满意度测评不满意率超过30%的,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形的,直接予以解聘。对被选定人员年满60周岁且正常离任的,按苏木乡镇事业编制退休人员标准理顺工资待遇。

责编:刘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