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民主村,以前是个有名的“上访村”,各项工作难以推进,连水费也收不齐。近日,记者在该村采访时了解到,自从“五人小组”工作法推行以来,不仅收水费问题迎刃而解,其它各项公共事业也颇有成效: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中,各村民小组筹资迅速,新修水泥路60公里;2016年村里兴起乡村旅游热,“五人小组”结合“路长制”划好包干区,村庄环境大为提升。
“五人小组”工作法,是临河区推行的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将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向村民小组延伸的新探索,形成了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全新工作模式。
据介绍,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是“五人小组”的固定成员,其他成员通过三种方式产生,分别是自由组合法、提名表决法和会议直选法。“自由组合法”是指每10至15户村民自由组合推选1名成员;“提名表决法”由村两委、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共同协商,提出初步人选,再由小组内村民表决产生;“会议直选法”是按8至10户产生1名人选的比例,由小组村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五人小组”按照“三轮议事、两级审定、全程公开”的程序开展工作。“三轮议事”即村民提议、“五人小组”联议、全组村民决议,形成符合组情民意的事项报批;“两级审定”即村两委初审、乡镇党委终审;“全程公开”即终审决议、落实过程、监督结果全程公开,接受监督。
临河区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完善“五人小组”工作法。一是注重优化成员结构,吸纳返乡创业者、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本村离退休干部等参加;二是结合实际制定联系农户、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三是拓展议事内容与形式,内容上增加了产业发展、村庄整治、代办服务等12个方面,形式上根据工作重点,构建了“党小组+村民小组+五人小组+各类理事会”的治理体系。
“五人小组”工作法使基层“微治理”更有成效。八一乡农丰村一、二、六组过去有63亩集体荒地,许多企业想流转,虽开了多次村民小组会议,但由于各自利益诉求不同,难以形成共识,闲置多年。通过“五人小组”成员的有效工作,凝聚了群众共识,使闲置资源得以盘活,流转费用全部投入村庄整治;干召庙镇民主村三组低保户赵三,因焚烧秸秆曾导致刘永清家18亩松树着火,损失100余万元,通过“五人小组”调解,最终由赵三把承包地10年的经营权转让给刘永清,用于偿还火灾损失,村里给予赵三生产生活应有的帮扶,使双方矛盾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