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县乡共管” 引领“雁阵”齐飞
2020-04-28 15:13:00  来源:乡村干部报网  作者:刘和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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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乡共管,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手段,对提升村党组织书记素质能力,培养造就一支适应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需要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县乡共管过程中发现,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源头把控弱。乡镇党委作为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乡共管的直接责任主体,在届中推荐村书记人选时,因后备人才储备薄弱,部分存在前置程序不规范,分析研判不细不深,临时动议仓促决定的情况,更有甚者做起了“甩手掌柜”,以市级联审是否过关作为推荐人选的依据,仅满足“底线”条件,缺乏“高线”要求,造成县乡信息、责任的不对等,影响了村党组织书记推荐人选质量。

  二是过程把控弱。当前,县乡共管制度着重强化了对村党组织书记“入口”的把控,尤其是县乡联合考察、县级组织部门部务会讨论等程序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党组织书记的政治待遇,但对“出口”规定的较为模糊,乡镇党委在村党组织书记日常管理中的自由度较大,部分存在随意任免职的情况,同一对象免职任职只间隔数月甚至更短,缺乏严肃性。

  三是激励保障弱。当前村党组织书记平均报酬已达到了既定要求,且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了村干部的养老医疗等基本保障,但相较于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村书记的待遇仍然偏低。因此,许多有文化、有思想的年轻人纷纷转战大城市,选择了更优条件、更好待遇的工作,导致村(社区)后备干部储备不足,村书记队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

  为切实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建议一是完善前置流程。明确村党组织书记选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发展导向和群众立场,严格落实任职资格联审程序,强调乡镇主体责任,推荐人选必须由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双签字”,候选人签订承诺书,对不符合要求、联审不过关的一律不予任用,同时,拓宽选用范围,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凡新选用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原则上由后备人才库中产生,避免临时动议,提高人选质量。

  二是严格过程管理。强化村党组织书记选用后的日常管理,强化任职培训,构建县(市)集中培训、镇(区)常态培训、分类专题培训和日常自主学习“四位一体”的教育培训格局,提高村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统筹建立“准入”“退出”制度,明确退出标准、流程,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免职县(市)备案,保证村党组织书记队伍选用的严肃性。

  三是强化保障激励。经济待遇方面,实行村书记专职化管理,制定出台报酬稳定增长、“五险一金”和离任补助“三位一体”的激励保障机制,让广大基层干部干有劲头,苦有盼头;政治待遇方面,制定实施专项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乡镇(街道)事业编制、进入公务员队伍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的办法,适当将“两代表一委员”的推选向村书记倾斜,进一步增强政治认同感、职业荣誉感。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