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活动。
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开资料显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活动于2012年启动,曾称为“中国最美休闲乡村”,2016年及之后的推介通知中称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截至2018年底,农业农村部推介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共710个。
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要求申请的行政村特色优势明显、服务设施完善、乡风民俗良好、品牌效应突出。《通知》的推介要求指出,申请的行政村应“村落民居原生状态保持完整”,“农耕文明、民俗文化得以传承发展”、“近3年无群体性上访和恶性治安案件发生,无擅自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未发生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具有不可替代的稀缺资源优势和口口相传的乡土符号”等,并将对“已成为中小学及各类大专院校的培训实训基地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经过主体申请、县级审核和省级推荐后,农业农村部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遴选确定一批拟推介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再经复核、公示的程序后,通过媒体公开向社会宣传推介,并将其优先纳入相关涉农项目支持。
根据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开资料,2014年至2017年的中国美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名单分为特色民居村、特色民俗村、现代新村、历史古村四个类别,2018年不再分类别公布推介名单。2016年至2018年分别推介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5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