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镇渔洞村实施光伏发电项目、入股供销社分红、出租村集体林地,全村集体经济收入达6.04万元;苏桥镇树桥村投资建设门面、入股公租房项目、创办合作社成立劳务公司,每年村集体收入超过12万元……
今年上半年,广西桂林市永福县通过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站),为该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交出的一份优秀答卷。这也是桂林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一个缩影。
2018年以来,桂林市紧紧围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积极打造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站),实行“线上互联、线下共建、资源共享”,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目前,该市1787个行政村(含农村社区)中,集体经济年收入达4万元的1462个、5万元的984个、10万元的302个,2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示范村101个,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17个,“零污染”发展村占总数的92.9%,自主发展率90%以上。
建好“指挥部”
精准决策凝聚发展大智慧
广福乡龙溪村是自治区级贫困村,水资源丰富,但经常遭受洪涝灾害。该村经济集体发展服务站立足本村实际,大力发展麻竹种植,并协调组建合作社代为收购,通过“基地+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构建麻竹笋加工产业链,让麻竹笋走出家门,走上大市场。村集体每年可赚取1.5万元服务费,带动了全村70余户贫困户脱贫致富。
桂林市作为国际旅游胜地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还需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引入项目面临的制约多、难度高、压力大。过去经常采取一些“短平快”的措施,导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层次较低,在发展规模和发展体量上不具优势。
为破解这一难题,桂林市坚持绿色发展道路,积极完善顶层设计,制定出台《桂林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关于全面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绿色发展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设立17个县级发展服务中心和792个村级发展服务站,作为当地村级集体经发展“指挥部”,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思路,作出决策,统筹推进项目、资源等落地见效。
目前,该市在各级发展服务中心(站)的引领和带动下,探索形成了“篱笆桩”发展型、协同发展型、有机生态型等6种绿色发展模式,培育发展了2400多个绿色发展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培树起51个绿色发展标杆,打造了兴安、永福、恭城“风、光产业”,资源“有机农业”,阳朔“旅游经济”等一批绿色发展品牌。
织牢“保障网”
精准服务汇集发展正能量
灌阳县文市镇王道村是“十三五”贫困村。黑李种植、水产养殖一直是该村传统特色产业,但由于缺乏“第一桶金”,两大特色产业未能发展壮大。为此,王道村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站内引外联,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100万元入股发展特色产业,实现了村级集体经济年纯收入36万元以上。
为帮助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桂林市各级集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站)聚焦人才流失严重、缺乏资金技术导致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积极优化服务,在人、财、技术等方面给予全方位保障,汇聚经济持续发展、长效发展的强大动能。
在人才保障方面,该市建立了“四库课堂”,分级、分类对全市农村党员、村干部、村民合作社班子成员等进行全员轮训,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撑。在资金保障方面,建立市、县两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基金,新增投入3亿多元,在落实每个贫困村50万元扶持资金的基础上,为每个非贫困村(农村社区)提供了相对充足的发展扶持资金。在技术保障方面,探索选派村级集体经济绿色发展指导员,鼓励从外部聘请职业经理人和发展带头人,引进返乡人才、经济能人、经纪人、种养能手、大学生村官,支持社会各界人士以技术入股形式进村入户,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增收5000万元以上。
规范“阳光账”
精细管理提高发展向心力
资源县中峰镇车田湾村成立越城矿业有限公司开发长石矿,每年可分红4万多元;将村里撂荒的70亩集体土地承包给种植户种植脐橙,每年可获取土地租金1万元;村集体有公益林1.08万亩,每年可获得公益林补贴16万多元……随着该村村级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防止集体财产流失和村级不良债务的形成,成为该村眼前的一道难题。
在县发展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该村制定了村民合作社资金管理规定,规范细化资金使用范围、使用程序和使用公示等事项,严格防控经营风险,杜绝出现发展糊涂账。
该市已在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站)中广泛推行“阳光账”制度,建立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审计监督“三位一体”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和合作社管理议事制度,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同时,该市全面推行“村财乡管”,落实分片联系督导制度,成立9个督导调研组,每组负责长期联系1至2个县(市、区),实行精准督导、责任捆绑,推动各地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对工作措施不力、年度任务未完成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查处惩戒,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鼓励。截至目前,该市共开展分片联系督导100余次,“两随机”集中督导6次,下发黑榜6期、红榜2期。